为全力创建平安满意城,进一步掀起打黑除恶、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及其他违法犯罪的高潮,忻州市公安局现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350-3044110,对提供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将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一)涉黑恶势力犯罪类
1、市公安局设立100万元人民币的“打黑除恶”举报奖励基金;各分县局不得少于2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基金。
2、对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人员,根据查证落实情况,视情节对举报属实的有功人员给予人民币1000元至20000元的奖励。对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查证的有功人员视情节奖励人民币5000元至30000元。
(二)黄赌毒违法犯罪类
3、提供一起制、贩海洛因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被应用于侦查破案,并破获案件的50克以上500克以下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10000元;
4、提供一起制、贩海洛因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被应用于侦查破案,并破获案件的500克以上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50000元;
5、提供一起制、贩海洛因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被应用于侦查破案,并破获重大毒品案件的,奖励人民币50000元以上。
6、在案件全程破获过程中,全程协助,发挥重大作用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奖励金额。
7、提供涉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被应用于侦查破案,并破获重大涉黄案件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5000元。
8、提供聚众赌博、网络赌博、微信赌博等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破获重大涉赌案件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5000元。
(三)涉枪涉爆犯罪类
9、根据举报线索,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至50000元奖励。
10、根据举报线索,打掉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团伙,捣毁源头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0元至50000元奖励。
11、根据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气枪、仿制枪、改制枪等枪支及各类子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至20000元奖励。
12、根据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雷管、导火索、导爆索、手榴弹、地雷等爆炸物品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至20000元奖励。
13、根据举报线索,查禁、取缔非法制贩管制刀具、弩等管制物品和仿真枪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至10000元奖励。
14、根据举报线索,收缴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至10000元奖励。
15、对特别重大的查实案件,各地根据本地社会发展状况、经济条件以及涉枪涉爆问题程度,可不受奖励上限的限制。
忻州市公安局
2016年7月5日
(责任编辑: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