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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连生主持召开忻州市政府常务会议
2016年05月18日 07时39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研究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经济开发区规划、税收保障、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等工作

本报讯(记者 杨峰雷)5月17 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郑连生主持召开市政府第88 次常务会议,研究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经济开发区规划、税收保障、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等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士桦,副市长王月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陈义青,副市长武宪堂,市政府秘书长郭宝厚,市长助理韩春、范建民出席会议。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刘婷芳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城市园林绿化对美化市容市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园林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的要求,搞好绿化建设、养护和管理,不断提高绿化质量和园林艺术水平,发挥绿化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城市居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会议要求,忻州经济开发区要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发展功能,强化项目建设,不断推进开发区经济转型发展。要逐步将开发区建设成为与中心城市相融合,结构完整、功能完善、发展均衡的现代开发区。

会议强调,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统一协调,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税源管理,建立健全税收管理体制,落实税收保障措施,规范税收秩序,营造良好税收环境,有力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会议指出,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是棚改工作的模式创新,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坚持政府主导,规范操作;量力而行,有序开展;创新机制,强化绩效;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进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是国家加快棚户区改造,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让利于民、公开公正的原则,科学确定安置方式,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有序组织推进,加强服务协调,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确保让更多群众受益。

会议对当前工作提出要求,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决定,立足实际,认真做好工作;要深入搞好调查研究,切实把实际情况搞清、搞准、搞透;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把各项政策规定转化成推进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切实为大局作出贡献;要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党员干部的表率。

(责任编辑: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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