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纪委,市直工委、纪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派驻纪检组(纪委):
“五一”、“端午”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严肃换届纪律,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认真做好“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党的纪律,严格遵守节日期间廉洁自律规定
“五一”、“端午”期间,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整治奢侈浪费等问题的重要时间节点,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遵守廉洁纪律相关规定,特别是“十个严禁”要求:一是严禁用公款赠送礼品;二是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三是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四是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五是严禁接受可能影响秉公用权的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卡)和支付凭证;六是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组织或参加隐秘聚会;七是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收受红包、借机敛财;八是严禁公车私用和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等行为,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对公务用车进行集中封存备案管理制度;九是严禁用公款举办豪华、奢侈节庆活动;十是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二、强化主体责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五一”、“端午”这个节骨眼上,进一步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廉洁自律宣传力度,严明纪律要求,严格责任落实,认真分析查找“五一”、“端午”前后本地本单位“四风”问题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做到早提醒、早预防,防患于未然。把加强“五一”、“端午”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事日程,与严明换届纪律、贯彻执行“九个严禁、九个一律”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组织专人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借节日期间“找、拉、跑、送”搞小圈子和潜规则等不正之风以及其他违反纪律行为。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过一个清正廉洁的节日。
三、强化监督责任,坚决查处顶风违纪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聚焦“四风”突出问题和换届不正之风,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五一”、“端午”期间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突出问题和换届不正之风,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网址,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和换届不正之风。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要用好责任追究这个利器,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坚持“一案双查”,对压力传导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力,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或换届风气不正,在严肃追究相关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中共忻州市纪委
2016 年4 月26 日
(责任编辑: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