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居(村)民楼院呈现火灾高发趋势,电动车充电、楼道内堆放杂物成为火灾高发乃至造成人员伤亡的重要因素,北京市“1·21”平房火灾事故、乌鲁木齐“1·23”家属院火灾事故、“1·23”成都市商铺火灾事故、北京市“1·24”平房火灾事故,教训惨痛,加之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期日益临近,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居(村)民楼院火灾事故的发生,忻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居(村)民楼院“三查三清”活动。现公告如下: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公安派出所及基层网格,要按照《忻州市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意见》精神,根据各自职责,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际,切实开展“三查三清”活动。“三查”即检查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检查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检查初起火灾扑救准备工作是否到位。“三清”即清理居(村)民楼院疏散楼梯、走廊、前室等公共区域可燃杂物,清理居(村)民楼院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违规存放充电问题,清理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防火封堵不严以及堆放可燃杂物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级公安机关、住建等部门要加大工作指导和督导检查力度,督促严格落实责任,推进“三查三清”活动深入开展。各相关单位和广大居(村)民要积极配合,及时做好清理工作,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公告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日
(责任编辑: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