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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深入纠正“四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
2016年01月29日 10时29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直纪工委,市直各派驻纪检组(纪委):

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节日期间,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是“十个严禁”要求:一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二是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三是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四是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五是严禁收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卡)和支付凭证,以及变相利用电子礼品卡、微信红包等方式收送礼品、礼金;六是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及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七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八是严禁公车私用和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等行为,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公务用车集中封存备案管理制度;九是严禁用公款举办豪华、奢侈的联欢会和节庆活动;十是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早安排、早部署、早检查,防患于未然,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三、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坚决查处顶风违纪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和本地区、本部门“四风”突出问题,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动辄则咎,越往后执纪越严,特别是对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重处理,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好12388信访举报平台和“四风随手拍”网络监督平台的作用,引导干部群众参与党风政风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市纪委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两节”期间各级各部门纠正“四风”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严肃问责,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本《通知》和廉洁自律要求,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中共忻州市纪委办公厅

2015年12月25日

(责任编辑: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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