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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27年!我国献血法拟迎首次修订
2025年12月18日 09时53分   新华社

据新华社电 国家卫生健康委17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是自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以来的首次重大修改,征求意见稿内容扩充至60条,包括总则、组织动员与社会责任、血液采集与临床用血、保障与激励、法律责任等5个方面。

根据征求意见稿,献血工作坚持自愿无偿、保障安全的原则,是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健全政府组织领导与保障、社会协调宣传动员、单位(社区)落实组织推动和个人自愿参与的工作机制。

征求意见稿明确,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一个固定献血屋(点),人口较多和用血需求较大的县(市、区)应酌情增设。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稀有血型献血者数据库,监测稀有血型血液实时库存动态,制定应急调配预案,确保紧急情况下稀有血型献血者可以快速响应,保障患者临床用血需求。

无偿献血是一项崇高的公益行为。征求意见稿提出,提倡18周岁至65周岁的公民在符合健康要求的情况下自愿献血。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全血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全血间隔期不少于90天。

记者从国家卫生健康委了解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与健康状况显著提高,对献血者年龄和采血间隔进行科学调整,主要是基于医学科学的进步与国内实践验证,以及国际通行做法考虑。

保障献血者健康和血液安全是献血工作的首要原则和生命线。法律调整将严格建立在科学评估和强化管理的基础之上,严把健康检查关、科学制定献血标准、强化血液监测、优化献血服务和关怀、完善监督机制,切实保障献血者健康安全和血液质量安全。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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