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频道>>国际国内>>正文
山西确定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收费等事项
2019年09月26日 11时21分   山西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何宝国)记者9月25日了解到,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确定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收费等事项。

高等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组织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时,可向考生收取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为每生120元。省中医药研究院、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组织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收费标准参照执行。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卫生健康考试中心组织健康管理师、口腔修复体制作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时,可向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收取考试费。考试费由上缴中央考试单位的考务费和省组织的考试费用两部分组成。省组织的考试费用标准,三级健康管理师每人127元、三级口腔修复体制作工每人257元、四级口腔修复体制作工每人247元。

(责任编辑:梁艳)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忻州日报社 晋ICP10003702 晋新网备案证编号:14083039 晋公网安备 14090202000008号

    律师提示: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信息,均为忻州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凡不注明出处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西街31号 热线:0350-3336505 电子邮箱:sxxzrb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