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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布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
2019年08月10日 18时38分   山西新闻网

减少重复评价 为人才减负

本报讯 (记者李涛)8月8日从省人社厅获悉,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为人才减负,我省公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今后,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目录》内所列职业资格的,可直接认定其取得相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据了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都是针对专技人员的评价制度,但用途有所不同。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是对专技人员从事某一特定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包括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专业技术人员一般通过考试取得特定的职业资格后才可从事特定的职业;职称则是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的标志,分为高、中、初不同层级,可通过考试或评审取得,主要用于用人单位的职务聘用、工资待遇等人事管理工作。

业内专家表示,在实际工作中,两种评价方式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缺一不可。但对于部分专业领域的专技人员来说,两种评价方式的评价内容有交叉重叠,需要花费较多精力分别准备,给个人工作带来负担,提高了单位的用人成本。此次公布对应目录,旨在有效衔接职称与职业资格,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目录中,确定了40余项职业资格的对应关系,包括造价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房地产估价师等。也就是说,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目录》内所列职业资格的,可直接认定其取得相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职务试行条例对学历、资历有要求的,从其规定),不需办理认定手续,不需补发职称证书。

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聘用程序,择优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已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认定。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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