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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9月10日起可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2025年09月12日 15时30分   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9月12日消息(记者门庭婷)公积金可支付物业费啦!自9月10日起,宜昌住房公积金不仅可以用来买房贷款,还可以提取支付物业费,且在线上即可操作。

据了解,申请条件为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在宜昌区域内拥有自主产权住房缴纳物业管理费的,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需要注意的是,缴存人家庭成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缴存人家庭有多套住房的,缴存人可选定其中一套拥有自主产权住房的物业管理费办理建档提取;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时间应与上次住房消费提取时间间隔一年。

此外,提取方式和额度方面,第一次办理物业费提取的,夫妻双方应同时建立缴纳物业管理费提取档案登记。提取金额不超过本年度或上年度缴纳物业管理费总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

(责任编辑: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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