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 首页>>房产频道>>房产>>正文
大同:住宅加装电梯可用公积金支付
2021年12月07日 09时33分   山西晚报

山西晚报讯(记者 郭斌)12月6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即日起,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改善居住条件的支持力度,方便居民生活,依据《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晋建城字〔2020〕28号)文件要求,大同市出台了《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

依据《通知》,提取条件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既有住宅所有权人出资参与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之后,本人及其配偶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担保、无冻结,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为:既有住宅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总额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范围内,不得超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部分。

(责任编辑:梁艳)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忻州日报社 晋ICP10003702 晋新网备案证编号:14083039 晋公网安备 14090202000008号

    律师提示: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信息,均为忻州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凡不注明出处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西街31号 热线:0350-3336505 电子邮箱:sxxzrb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