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 首页>>房产频道>>房产>>正文
两部门联合规范不动产抵押权登记
2017年06月12日 11时00分   经济参考报

近日,中国银监会、国土资源部联合发文,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有关程序,旨在发挥不动产登记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作用。 两部门此次下发的《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业务经营中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金融机构在法定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需要以不动产抵押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资产后重组的,与债务人等交易相关方签订的债务重组协议、还款协议或其他反映双方债权债务内容的合同,可作为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的主债权合同。

业内人士表示,不动产抵押是实体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此次两部门联合发文,从顶层制度设计上进一步优化规范抵押登记手续,将有利于规范不动产抵押登记行为,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环节,降低实体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交易成本,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推动企业降本增效。

(责任编辑:籍俊霞)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忻州日报社 晋ICP10003702 晋新网备案证编号:14083039 晋公网安备 14090202000008号

    律师提示: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信息,均为忻州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凡不注明出处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西街31号 热线:0350-3336505 电子邮箱:sxxzrb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