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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2016年08月25日 10时56分   经济日报

受强厄尔尼诺影响,今年我国降雨范围大、强度高、持续时间长,多地发生严重的洪涝灾害。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关于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等的相互衔接,切实提高各类规划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实施性,实现地下空间的统筹协调利用,合理安排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排水防涝设施,科学确定近期建设工程。

《通知》要求,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确定的内涝防治标准,将城市排水防涝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协同推进,坚持自然与人工相结合、地上与地下相结合,发挥“渗、滞、蓄、净、用、排”的作用,构建以“源头减排系统、排水管渠系统、排涝除险系统、超标应急系统”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并与城市防洪规划做好衔接。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严格落实管线入廊制度,已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主次干路,规划管线必须入廊,不得再开挖敷设管线。严格实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合理的收费机制。(记者亢舒)

(责任编辑:籍俊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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