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4日消息(记者门庭婷)6月2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开征求《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6月2日—6月11日。
一是支持城市更新提取。缴存人符合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条件的,可按照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老旧危旧房屋更新改造项目中的个人出资部分。
二是支持装修自住住房提取。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自住住房。缴存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内拥有自住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该套住房的装修。
此外,每个家庭仅可就名下本市一套自住住房申请装修提取,同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装修提取的额度,按照所装修住房不动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1500元/㎡的标准核定,累计提取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实际装修支出金额。
(责任编辑: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