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6日消息(记者门庭婷)1月4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
通知显示,长春市(含外县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暂执行28949元,待2025年长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布后,再做调整。
此外,长春市区(含双阳区、九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下限为本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2230元,榆树市、德惠市、公主岭市、农安县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8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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