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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3月1日起,双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最高可贷130万元
2024年02月06日 15时12分   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2月5日消息(记者门庭婷)2月2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资金即将达到上限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显示,截至2024年2月2日,佛山市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资金即将达到20亿元上限,目前剩余额度约为6300万元。当贷款审批金额达到资金总额度上限时,将恢复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佛房金管〔2021〕14号)文件执行,即单缴存职工贷款最高可贷额为30万元,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的,最高可贷额为60万元。

根据《通告》,2024年3月1日起实施《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佛房金管〔2023〕68号)。购买首套住房的,单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其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符合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和属于多孩家庭(三孩以上)其中一项条件,可分别上浮10%,上浮比例可累加,即单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可贷额为78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为130万元。缴存职工可根据个人需求,向受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责任编辑: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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