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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公平有序的汽车消费环境
2019年04月25日 10时38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近日,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牵扯出汽车消费金融服务费问题,引发舆论哗然。其实,金融服务费早已是汽车消费中公开的秘密,那么,我们该如何认识这个金融服务费呢?

开宗明义,购车收取金融服务费涉嫌违法。首先,收取金融服务费主体资格可能不合法。《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名称中应标明“汽车金融”字样。所以第三方陕西元胜公司可能并不具备从事汽车金融服务的资质。其次,西安利之星4S店可能涉嫌欺诈,没有事前明确告知和提示要收取金融服务费。《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10条明确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有相关规定。西安利之星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购车收取金融服务费,似乎已成为汽车消费行业“明规则”。收取金融服务费的主要目的在于增加经销商收入,弥补相关成本支出。经销商一般都会尽力推荐消费者分期付款购车,因为相比全款购车,经销商获利更高。消费者交完首付后,一般都想马上提车,但获得银行贷款需要一段时间和过程,所以此时需要第三方公司先行垫付尾款,帮助消费者垫资“过桥”,由此就产生一些费用。另外,经销商推出“零利率”或低利率的贴息贷款方案,也会产生一定成本,需要收取相关费用弥补。

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充分暴露了汽车消费维权的艰难。如果购买的不是奔驰汽车,如果不是女车主坐上车盖哭诉,如果不是网络视频曝光,消费者权利可能就难以得到有效维护,购车金融服务费仍然脱离监管、大行其道。

营造公平有序的汽车消费环境,要消除主要靠低价取胜的恶性竞争局面,培育公平有序的汽车消费竞争市场。企业应坚持“消费者优先”和诚信守法经营理念,完善事前告知与提示制度,对汽车消费金融等服务明码标价,杜绝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此外,还应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与员工培训,重视消费者合理诉求,积极快捷处理相关投诉纠纷,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良性运转的市场离不开守护人。监管部门应积极主动获取各种违法线索,加强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有条件的可设立举报奖励制度,一经查实存在汽车消费违法行为,坚决严厉追究法律责任。当然,一些经销商可能和相关监管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也导致违法不究甚至放纵违法行为的现象存在。因此,应从制度上防止“监管俘获”“权力寻租”,杜绝选择性执法,做到执法公正、平等对待,做到防患于未然。

事实上,这一现象也暴露出了制度建设滞后的问题,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完善法律法规。只有违法成本远大于违法收益时,才会减少违法行为的产生。(据人民网刘权)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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