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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委巡察组全面反馈首轮巡察情况
2016年09月14日 09时16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六、市林业局

巡察组指出:市林业局党组在“两个责任”落实上,存在主体责任缺失、监管不力问题;存在自身在业务范围内违规经商、长期挂账的问题;构建不能腐的体制机制上有差距;还存在文山会海、“三公经费”超支、乱发钱物、作风不优等问题;不能够全面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党支部“三会一课”坚持不够、质量不高,支部凝聚力、号召力不强;在选人用人上存在使用干部不科学等问题。

巡察组建议:局党组要改变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要严格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及时解决主体责任缺失问题,解决传导压力不够问题。要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作用;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权力运行,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规定,规范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突出解决好特殊岗位的选人用人机制问题。

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梁晓东表态:要把反馈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建立“三个清单”,强化跟踪督办,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把整改工作与林业生态建设和精准扶贫等其它工作结合起来,凝聚力量、扎实整改,着力推进林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市环保局

巡察组指出:市环保局党组存在党的建设缺失,重业务轻党建,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少数班子成员大局意识不强,存在本位主义倾向;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上存在瞻前顾后、不敢担当的现象,签订责任清单流于形式;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部分职能科室监督乏力,对环境违法行为失察,环境监管执法不严。个别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操办婚丧事宜。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在脱贫攻坚方面,对第一书记的教育培训力度和关注不够,扶贫手段比较单一。创建国家环境模范城市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巡察组建议:市环保局党组要旗帜鲜明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组要切实落实监督责任;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要进一步严格组织人事纪律,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行为,尽快清理“编外人员”;要加大对扶贫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对第一书记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要认真落实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国平表态:局党组将知责认责担责,认罚认改认干,要深入查找原因,逐项加以整改,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决不辜负市委、市政府和巡察组对市环保局的期望。

八、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巡察组指出: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形式主义依然存在,奢侈浪费现象仍有发生,“三公经费”支出较多,存在乱发补助的问题。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存在“三转”不到位的问题。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的不好。干部提拔任用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研究。在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方面,工作标准不高、力度不大。

巡察组建议:局党组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局党组要在健全各级党组织的同时,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理想和信念教育,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各项审批制度。推动约谈、问责制度具体化、规范化。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松树表态: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专题研究。二是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巡察反馈的意见和交办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编辑: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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