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2日了解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实施力度有关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公告明确,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要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微型、小型、中型、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均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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