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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被“套路”
消费者如何向“霸王条款”说“不”?
2019年03月20日 10时24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预付式消费需谨慎

预付式消费中常见‘霸王条款’,比如‘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相关人士解释,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有解释合同格式条款的权利。“消费者同样享有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否则就是不公平格式条款。”

购房买车要当心

在购买汽车时,此类“霸王条款”颇为常见:买方在接到卖方提车通知后七日内须与卖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其预付款作为违约金没收,并且卖方有权将该车另行出售。卖方逾期交付车辆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跟团旅行多留意

还有一类旅行类“霸王条款”是“中途临时性退团团费一律不退”。相关人士表示,该条款加重了旅游者责任,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旅游行程结束前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给旅游者。

(责任编辑: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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