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5月22日上午的2018年山西省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会议上,大同证券再度荣膺“A类机构”,这是自2011年反洗钱工作开展以来,该公司第七年荣获该项荣誉。
此次评级是《山西省金融机构反洗钱分类评级实施细则(试行)》施行以来,首次按照新的分类评级标准进行评级,即区分法人机构与非法人机构对评级指标权重进行不同赋值,将义务机构自评资料与日常监管情况相结合,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辖区内194家义务机构进行的评价,其中,A类机构24家,B类机构131家,C类机构39家。在A类机构中,证券机构仅5家,大同证券是唯一一家获得“A类机构”的证券法人机构。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要求各义务机构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照分类评级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提升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意识,提高防范和控制洗钱风险的能力。(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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