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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业代表委员关注新能源
2018年03月07日 11时09分   北京青年报

加快自动驾驶汽车立法——曾庆洪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会长、广汽集团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曾庆洪提出了《关于加快自动驾驶汽车立法推进合法道路测试的建议》,具体如下:

(一)通过授权试点,为自动驾驶汽车发展创设法制空间。

建议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研定自动驾驶汽车测试、推广的试点方案,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在试点范围和期间内暂时停止适用与自动驾驶汽车发展有冲突的若干条款,确保自动驾驶汽车在道路测试时“合法上路”。同时,建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制定自动驾驶汽车管理暂行条例,对包括道路测试、生产者与销售者责任、消费者权益、购买保险等自动驾驶汽车发展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为我国自动驾驶汽车产业的发展创设良好的法制空间。

(二)加快制定自动驾驶汽车测试专项法规。

建议一是尽快建立道路测试许可认证标准,对经检验符合自动驾驶汽车特定技术标准的产品,准予其在一定条件下利用公共道路开展测试;二是赋予测试车辆一定的豁免权,如对通过技术认证、取得上路测试许可的自动驾驶汽车的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实施的放开双手操作等测试行为免于追究或处罚。

(三)加大调研力度,建立权责统一的自动驾驶汽车管理法规。

建议有关政府部门加大对自动驾驶汽车的研究力度,研讨新的管理制度和法规,如公安部门可关注驾驶员驾驶行为的相关法规,工信部可关注车辆安全与涉及车辆安全强制认证方面的法规,质检总局可关注产品召回中关于产品安全的法规;建议组织开展自动驾驶模式下发生事故所涉及的民事责任归属以及自动驾驶模式下是否不再适用刑事责任等课题的立法研究。

净化网约车行业发展空间——李书福

面对快速发展的网约车和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各种乱象和问题,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建议:

一、政府应严格要求驾驶员的素质和培训体系,但可以鼓励驾驶员考试形式更灵活,比如在保证考试公平、公正性的前提下,在网约车平台公司各服务所在地设立的服务机构设置考点,方便司机考试。

二、由保监会牵头,保险公司参与设计针对网约车的创新型运输保险,相比于现在的营运险费率低。通过新险种,降低私家车变更营运类车辆后的成本,促进主体参与者主动合规、合法运营。

三、从全国政策层面明确一人、一车、一平台,即一名持有网约车驾驶员证的司机,只能使用一台合格的车在一家持证平台登记注册,开展营运。

四、由交通运输部牵头,清晰各部门的权责,加强跨部门协作,有法必依、执法严格。让规范平台迅速发展,解决百姓出行安全的问题。

五、政府部门严格按照该《办法》执行,设立专门工作组制定数据上传的规范细则及处罚措施,并督促各网约车公司提交相关数据。

六、将网约车纳入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进行统筹管理。

本版文/本报记者 李东颖

(责任编辑:卢相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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