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有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全国、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日前,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通知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要严格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办法进行。严格核定办学规模、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合理划定学校服务区(招生)范围,严禁以考试方式选拔学生,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普通高中“阳光招生”政策,科学制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认真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校工作,将省、市示范高中60%的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
通知强调,要严格规范民办中小学校招生范围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程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各县(市、区)要建立统一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信息化管理平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由教育主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报名情况。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摇号录取,依摇号随机产生的录取序号一次性录足。同时,要积极做好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招生入学工作,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保障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通知明确提出,要严肃查处违规行为。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省、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各地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玉 簟 耀 东)
(责任编辑: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