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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2020年03月05日 12时01分   山西新闻网

3月3日,山西省发改委发布信息说,山西省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此次降低电价的范围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自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省发改委同时明确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时间。2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110号),2月10日我省出台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隆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函 [2020]27 号),执行至6月30日。

各市发改委、电网企业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宇楼等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监管,确保降电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记者 何宝国)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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