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国土告字[2016]1 号
经河曲县人民政府批准(河政土发[2015]13号、河政土发[2015]14号),河曲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二、竞买人范围: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竞买。仅限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2月22日到河曲县政务大厅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2月22日到河曲县政务大厅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交易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16: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6年2月22日18: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河曲县政务大厅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以上4宗地的挂牌时间均为:2016年2月4日8:00至2016年2月24日9:00(节假日照常休息)。
七、按照城建规划条件竞买2015-11号、2015-12号、2015-13号宗地时要配建占住宅总建筑面积≥5%的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60平方米),建成后由政府按合同约定收回。竞买报名者在报名时要到住建部门咨询办理有关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应在《挂牌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限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三)起始价、成交价仅为地价,不含其他税费。
(四)报名时需携带河曲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五)申请人报名交纳保证金截止时是2016年2月22日16:00,以交入河曲县文笔信用社县国土资源交易所账户的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挂牌设有挂牌底价。
(七)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曲县政务大厅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丁先生13327507373王女士13994066613
开户单位:河曲县国土资源交易所
开户银行:河曲县文笔信用社
银行账户:31203120111185
河曲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1月10日

(责任编辑: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