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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公安局公布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 规范网络文明行为3起典型案例
2024年03月22日 09时30分   忻州公安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忻州市公安机关积极推进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坚持打击工作和生态治理相结合,坚决遏制网络谣言高发态势,坚决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环境。现将3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忻府警方依法查处王某某编造“忻州古城大型踩踏现场”网络谣言案

2024年2月24日,网民王某某为吸引粉丝、博取关注度,编造“忻州古城大型踩踏现场,视频画面为忻州古城人员聚集”的谣言信息。经查,忻州古城当日并未发生踩踏事件,该视频对广大网友产生误导,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忻州市公安局忻府分局依法调查,王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王某某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谣言信息。

五台警方依法查处杨某编造“卖烟花的摊位着了”网络谣言案

2024年2月14日,五台网民杨某下载其他网络视频,编造“卖烟花的摊位着了”的谣言视频,蹭取网络热度。经五台县公安局依法调查,杨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赵某某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谣言信息。

保德警方依法查处邬某某编造“保德县东关镇二中跳楼学生刘雅婷写给全体教师的一封信!”网络谣言案

2024年3月15日,保德网民邬某某在网络媒体平台编造发布一篇标题为“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东关镇二中跳楼学生刘雅婷写给全体教师的一封信!可怜的孩子一路走好。”的谣言文章。经保德县公安局依法调查,邬某某对其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邬某某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谣言信息。

警方提示: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广大网民要遵守法律法规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积极抵制网络谣言

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责任编辑: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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