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剑雄)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岢岚分局向岢岚县人大报送了芦芽山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调研报告。
为全面提高黄河流域、汾河流域的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今年完成《芦芽山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为做好本次立法,岢岚县人大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岢岚分局等多个部门开展了深入调研。市生态环境局岢岚分局就此次调研成立专班,对芦芽山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以及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调研,结合生态红线,具体从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存在问题和建议措施、生态补偿机制意见等多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
该调研报告提出4个问题、11项举措,同时建议:一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管理体制,明确职能责任、实行分级管理、调整功能分区,确保自然保护区运转正常有序。二是要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提高保护区周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建议在科学监测评估的基础上,分林种、分区域建立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启动县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合理规划保护区周边森林生态区域建设和效益补偿;在重点区域或其他环境敏感区、脆弱区严守并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开展红线管控配套制度研究;完善生态补偿政策,提高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三是出台惠民政策,支持发展生态产业、支持就地转化就业,着力解决自然保护区内及周边群众长远发展问题。四是加强环境执法与环境治理,坚持执法监管与环境治理相结合、法制宣传与保护管控相结合,提高民众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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