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3日,有市民反映,在忻州城区利民西街北五巷,工人疗养院宿舍大门前有一处违章建筑,给周围居民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并存在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解决。
接到市民反映后,市城市管理局立即责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调查处理。经过现场调查了解,此处建筑是1999年建设工人疗养院宿舍时使用的施工工棚,施工队负责人张某某于2006年对其进行了改建,改建成彩钢门面房并投入使用。该彩钢房无建设手续,属于违章建筑。工作人员耐心向张某某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对其进行说服教育。最终张某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并保证在7日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执法队安排专人在现场进行监督。
据了解,该违法建筑拆除后,腾出的地方将移交政府有关部门,重新进行统一规划利用。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表示,执法队将进一步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对违章建筑保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努力营造美好的城市人居环境。 (张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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