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交通行为反映着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随着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全面推进,广大市民文明出行意识普遍提高。然而,当前,街头仍有一些不文明交通行为,影响着城市文明形象。
11月6日中午,记者在我市城区建设路、长征街、七一路等路段看到,一些不文明交通行为依然存在,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电动车逆行、机动车随意停靠等。这些不文明现象,不仅影响了城市交通环境的畅通、有序,还带来了交通安全隐患。
11月6日下午,在城区长征西街天桥路段,一辆三轮车和一辆电动车,无视交通信号灯指示,闯红灯通行,大摇大摆地穿过人行道。市实验小学校门口附近,在明显全线禁停的交通标志下,仍有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停车。市民齐女士说:“有些人因为‘法不责众’的影响,为图自己方便,无视交通规则。有时候带孩子过斑马线,有些电动车‘嗖’地一下冲了过来,给过马路的行人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珍惜生命,一定要远离不文明交通行为。对违反交通法规、明知故犯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维护交通法规的严肃性。”
在此,记者提醒广大市民要增强城市主人翁意识,从自身做起、从生活的点滴做起,自觉遵守文明规范,提升素质涵养,大家齐心协力,共建美丽幸福忻州。同时希望交警部门加大对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整治力度,给市民营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责任编辑: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