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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躲酒驾处罚 顶人冲卡狂奔
2019年06月16日 19时52分   人民网

为逃避交警追究酒驾行为,一名男子将人顶在其车辆引擎盖上冲卡上高速,并以时速110公里的速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十余公里。近日,吴某被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46岁的吴某是湖南益阳人,在长沙打工。2018年11月25日下午,吴某驾车行驶至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云栖路附近,与谢某乘坐的小车发生追尾,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后,谢某所坐车辆驾驶员选择报交警处理。

随后,交警赶到现场,要求双方出示相关证件并将事故车辆挪离现场。“吴某上车后直接开车跑了,后车见状开车去追。”追到长潭西高速口附近,后车将对方逼停并发生了第二次剐蹭,“我们都下了车,我站到对方车前。”谢某说,对方顶着车辆引擎盖上的她直接冲上高速,撞坏高速栏杆,她害怕得苦苦哀求对方停车,却被要求先放弃追他。吴某在高速上以时速110公里的速度开了十余公里,直到对方没再追赶才停车。

吴某为什么要跑?吴某说,因为自己喝了酒怕被交警处罚,“我知道可能造成这样的后果,但是在那一刻,我想着跑,没考虑她的安全问题,也没有去顾及可能对她造成的伤害。”经鉴定,被害人谢某伤情为轻微伤,被撞坏的自动栏杆价值2400元。

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吴某为逃避交警追究其酒驾责任,将谢某顶在其车辆引擎盖上冲卡高速自动栏杆,以超过100公里的时速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十余公里,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记者 张吟丰 通讯员王俐 邬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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