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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保德一男子醉酒驾驶被判刑!
2024年03月25日 10时32分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你拿起酒杯的同时

请收回伸向车钥匙的手

酒后驾车不仅影响交通秩序

还可能威胁到他人的生命

近日

保德法院就依法审结了这样一起

危险驾驶罪案

案情简介

2023年11月,小夏(化名)驾驶晋HX号小型轿车,从保德县广源加油站外河畔出发,沿省道(万瓦线)249公里处由东向西行驶,行至保德县供热公司外河畔大、小车道交叉处时,与小李(化名)驾驶的晋X重型半挂货车发生碰撞。民警在对小夏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发现其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后经山西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小夏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38.8mg/100ml。

保德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夏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且血液酒精浓度已达到238.8mg/100ml,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结合其犯罪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小夏拘役两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官提醒

醉酒驾驶危害大,除了被吊销驾驶证,还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失去人身自由、被单位辞退、被吊销从业资格证、被开除公职等。所以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时刻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责任编辑: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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