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河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警中队民警执勤时,查获一起服用国家管制类药品或麻醉药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14时31分,巡警中队民警在国道336线735KM+500米处执勤时,发现车牌号为蒙A33***的低速车行驶轨迹异常,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民警让该车驾驶员出示其驾驶证时,驾驶人李某某神情恍惚,眼神迷离,对于民警的盘查闪烁其词。民警怀疑其有毒驾嫌疑,将其带回中队办案区,经检测其尿样呈阳性,属毒驾。

据驾驶人李某某交代:最近吸食过安钠钾,认为不属于吸食毒品。随即民警对李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李某某涉嫌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处以罚款200元,锁定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目前,李某某已被移交至河曲县公安局楼子营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交警提示:
吸毒后,人体容易出现亢奋、昏睡、感知错位、视觉模糊、幻觉等症状,驾驶人的意志力、判断力、反应力严重衰退,方向感、距离感、时空感错乱,对道路交通情况的识别能力和身体的协调能力急剧下降,严重影响驾驶安全。人吸毒后开车上路,就是一名“马路杀手”。请大家尊重生命,远离毒品,遵守法规,平安出行。
(责任编辑: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