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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中院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
2021年03月12日 10时10分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推进反洗钱工作,打击不法洗钱活动,3月11日上午,忻州中院派出干警参加了由忻州市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忻州市中心支行联合组织的“凝聚力量,打击洗钱犯罪”反洗钱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向人民群众宣传洗钱的主要特点、表现形式、常见手段和防范对策,并就身边发生的案例进行宣讲,让人民群众进一步加强对洗钱犯罪的了解,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远离洗钱侵害。同时,针对市民提出的有关立案、审判、执行等司法问题,法院干警一一耐心地答疑解惑,并发放相关知识手册,专业、热情的司法宣传,获得群众一致点赞。

此次活动,共发放400余份宣传资料,现场答疑30余人次,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洗钱犯罪的防范意识,营造了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的良好氛围。

说到反洗钱好像离我们很遥远

但其实洗钱就在我们的身边

小编带大家了解反洗钱知识

警惕洗钱陷阱,保护自身利益

什么是洗钱?洗钱的概念是什么?

洗钱就是通过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某种手法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主要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协助转移资金或汇往境外等。

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将构成洗钱罪。清洗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也受刑事法律追究。

洗钱的渠道

为了达到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的目的不法分子常利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利用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主体,利用进出口贸易,利用互联网,利用拍卖行、珠宝商等特定非金融机构通过现金交易,通过投资等渠道进行洗钱。

洗钱的过程

a. 处置阶段:亦称放置阶段,是指将犯罪所得投入到清洗系统的过程,是最容易被防线的阶段。利用金融机构或特定非金融机构,将犯罪所得存入银行,或转换为银行票据、国债、信用证以及股票、保险单证或其他形式的资产,有的也将犯罪所得投入地下钱庄等非正规汇款体系转移到境外。

b. 离析阶段:也叫培植阶段,即通过复杂的交易,将犯罪所得与其来源分开,并进行最大限度的分散,使得犯罪所得与合法财产难以分辨。

c. 融合阶段:又叫归并阶段,整合阶段,即将分散的犯罪所得与合法财产融为一体,为犯罪所得提供表面的合法掩饰,在犯罪所得披上合法外衣后,犯罪分子就能够自由地享用这些非法收益。

洗钱的危害

洗钱活动不仅帮助违法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助长新犯罪的滋生,扭曲正常的社会经济和金融秩序,破坏社会公平竞争,腐蚀公众道德,影响国家声誉。犯罪分工专业化以及犯罪行为国际化的背景下加强反洗钱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常见的洗钱途径或方式

通过境内外银行账户过渡,使非法资金进入金融体系; 通过地下钱庄,实现犯罪所得的跨境转移; 利用现金交易和发达的经济环境,掩盖洗钱行为; 利用别人的账户提现,切断洗钱线索; 利用网上银行等各种金融服务,避免引起银行关注; 设立空壳公司,作为非法资金的“中转站”; 通过买卖股票、基金保险或设立企业等各种投资活动,将非法资金合法化; 通过珠宝古董交易和虚假拍卖进行洗钱等。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

我国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及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调查可疑交易,接受单位和个人对洗钱活动的举报,向侦查机关报告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动,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等。

中国人民银行专门成立了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统一接收、分析、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具体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

关于反洗钱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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