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销是一颗社会“毒瘤”。所谓一人传销,亲朋受害,家人陪葬。“一夜暴富”的神话里,疯狂鼓动成员发展下线赚取返利,破坏了千千万万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也让其自身最终身陷囹圄。
近日,原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传销案,该传销组织打着消费返本的名义鼓动成员发展下线,四名被告人加入该传销组织后,在原平市、代县等地开展传销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案情回放
从2016年开始,被告人赵某华、贺某伟、张某霞、赵某伟先后加盟河北霸州赫柏绿源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柏绿源公司),开始在原平市、代县等地发展下线人员进行饮水机销售业务。四被告人通过召开招商加盟会或口口宣传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大肆进行宣传。
该传销模式打着消费返本的名义,以一次性购买饮水机数量为准,形成会员、经销商和加盟店(即缴纳2080元购买一台赫柏绿源饮水机成为公司会员,缴纳8320元购买四台赫柏绿源饮水机成为公司经销商,缴纳24960元购买12台赫柏绿源饮水机成为公司加盟店)。并以经销商、加盟店发展下线购买饮水机业绩形成会员、经理、高级经理、总监、董事五个级别,各级别均以各自下线业绩抽取管理奖、层碰奖、店补逐级盈利。
截止案发,被告人赵某华共发展下线301人,非法获利574174元,被告人贺某伟共发展下线169人,非法获利741527元,被告人张某霞共发展下线342人,非法获利341051元,被告人赵某伟共发展下线720人,非法获利265133元。且各被告人均达到董事级别。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综合四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均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贺某伟曾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与对新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
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被告人贺某伟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撤销原平市人民法院(2014)原刑初字121号刑事判决主文中对被告人贺某伟因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的缓刑部分,执行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八万元,其他三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七个月不等刑罚。
法官寄语
尽管国家有关部门不断采取严厉打击和普法宣传等多种措施,尽可能让群众知道传销的危害及后果,但是每年仍有大量群众上当。尤其应当引起警觉的是,为了躲避打击,传销组织的发展方式越来越隐蔽。他们往往以“帮助找工作”、“做生意”、“搞投资”等为幌子,将急需找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下岗职工、离退人员及一些社会闲散人员聚集起来,通过蛊惑人心的语言反复对受众进行“洗脑”。一旦被“洗脑”,就会有诸如“这是一个国家秘密支持的、能赚钱的大生意”等天花乱坠的想法,而且任凭外人如何劝说都不见效,反而会通过各种方式将自己的亲人、朋友、同学等拉进传销陷阱。
那么,如何才能避免掉入传销陷阱呢?法官提醒:一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传销团伙骗人的伎俩说到底就是勾画出一个高工资、高提成、高待遇的美好蓝图。要避免上当,就是要在犹豫不决的时候反复提醒自己:“天上不会掉馅饼,太便宜的事、太容易赚的钱,都是不靠谱的!”二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能轻信他人,很多传销团伙都以朋友、同学、战友等名义拉人下水,遇到熟人突如其来的“挣大钱”宣传,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切不可有“好事送上门”的想法。不论他们编造出怎样理想的投资项目,都要认真考察,谨慎抉择,以免误入歧途。
(责任编辑: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