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岢岚县公安交警执勤时对一辆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当交警要求该车驾驶员出示证件时,驾驶员高某堂称还未取得驾驶证,同时其身上还散发着酒味,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确认高某堂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经询问得知,高某堂在当天早上喝了一杯人参酒,中午吃完饭后准备去单位上班,抱着侥幸心理上路,没想到碰到了交警执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高某堂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300元。(鲁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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