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0月29日,岢岚公安交警在辖区城乡接合部设卡检查,李某忠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检查点时被例行检查的民警拦停,经呼气酒精仪器测试,其属于饮酒驾驶。李某忠说,他当天到县城办事,中午在朋友家吃饭,和朋友喝了三两白酒,饭后在朋友家又休息了一会,以为休息以后驾驶摩托车上路就没事了,没想到被查了个正着。
在民警进一步查询时发现,今年7月15日,李某忠在岢岚县向阳街路段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当时被处以罚款1300元的处罚。谁知,不到4个月的时间,李某忠再次因饮酒驾驶被查获。
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曾经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李某忠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其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300元的处罚。(鲁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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