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忻州市岢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功查获一起“无证且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4时许,岢岚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在辖区城乡结合部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交通检查时,一辆号牌为晋HR545★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形迹极为可疑,引起了现场交警的注意。执勤交警要求出示相关证件时,该驾驶人突然神色紧张,举止极不正常,回避交警的询问。
经查,该驾驶人冀某于2013年1月因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被当场抓获,并吊销驾驶证。执勤交警遂将其带到辖区派出所进行尿检,结果显示呈阳性。经询问,驾驶员冀某对其吸食毒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称就在12月5日吸食过毒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冀某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仍继续驾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200元的处罚,并对其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移交给相关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责任编辑: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