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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狂打65个推销电话“涉诈”被封号
律师:以电话、短信等方式侵扰个人生活安宁,构成侵害隐私权,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2023年03月31日 10时03分   山西新闻网

太原的一名销售员因使用个人手机号码,一天内高频率拨打多地电话,连续呼叫次数达65次之多,最终被系统判定为涉诈电话号码……3月30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公安局获悉,因上述行为,该名销售人员名下电话卡被全面封停,其不得不来太原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群众接待室寻求“解封”。

骚扰电话被贴“涉诈”标签

“我不是诈骗,我就是个销售人员,打电话也是为了推广业务。”近日,太原销售员陈某向警方求助,他说自己“冤枉”,手机因为拨打了太多的电话被封。

在太原市公安局西门的群众接待室,太原市反诈中心的民警对陈某进行询问,“根据你的情况,我们警方要依法对你进行一次询问,目的就是排除这个涉嫌电信诈骗的事情。”

“我们需要你提供一下拨打电话的呼叫内容,还有呼叫号码的来源。”民警提出要求。陈某表示,自己询问“客户”的话术很标准:“请问是否有某某方面投资的需求?”而其大量拨打的电话号码,则是从某款APP上“照抄”下来的。他还告诉警方,公司总部给提供的工作手机号码是山东的,他用此号码打山西的电话大家都不接。为此,他只好用自己太原的手机号打,至于为何会被定性为涉诈,自己想不通。

对此,民警也给出了解释,此次陈某名下电话被封,主要是因为“量大”,一天之内陈某的电话拨打了4个市的号码,持续呼叫65次之多。如此“疯狂”的拨打模式,让系统平台做出了此号码“非人工”拨打的判断。因为大家在正常状态下,是不会连续拨打这么多次的,所以系统判断此号码可能是其他软件设备打出的,这是涉诈电话明显的特征之一。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陈某频繁拨打骚扰电话的行为,激起了“众怒”。民警表示,目前绝大部分的智能手机在接通电话后,都可以对电话号码的性质贴上“标签”。2021年1月1日颁布的《民法典》,其中有一个条款叫“安宁权”。套用在“骚扰电话”的大背景下,通俗解释就是:“我有不接你电话的自由,你拨打我的电话,你是在骚扰我。我对你做一个骚扰标记,还是做一个涉诈标记,这是我的自由。如果‘骚扰电话’对接听方造成影响,还可能被起诉。”目前,对于大多数销售电话来说,“骚扰电话”的标签最常见,其间部分市民因为不堪销售电话的骚扰,也会顺手给此类电话打上“涉诈”的标签。这种“标签”实际是投诉,积累到一定数量,该号码就可能被“封停”。

最终,经过太原市反诈中心民警核实,陈某无任何涉诈行为,警方联系相关部门及时解封其名下的所有电话卡。

骚扰电话量逐年上升

“我们也是想通过媒体告诉大家,频繁拨打陌生电话号码去营销的这个方式已经落伍了!这个行为本身已不被法律所允许了。”说起让百姓皱眉的“骚扰电话”,民警表示陈某的情况并非个例。

“我这不需要,谢谢。”“暂时不考虑,不要再打来了!”“和你说了,我不投资!”“骚扰电话”,相信大家一提起来就不堪其扰。由于电话营销具有成本低、范围广、精准性高等特点,备受市场销售群体的青睐。但对广大老百姓而言,此类陌生的推销电话却令人不胜其烦,“看到本地的陌生号码,不接是怕耽误正事,一接就是各种推销。”尤其随着AI技术的发展,智能语音机器人“走进”万千企业,各类营销电话让用户防不胜防。

警方也表示,“骚扰电话”的产生很大程度是因为个人信息的泄露,比如用户在登录APP、网站、论坛等应用进行个人身份信息的注册,以及接受外卖、快递等生活服务时留存的个人信息,都有泄露的风险。

近日,电话邦联合可信号码数据中心发布了《2022年度骚扰、诈骗电话形势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骚扰电话标记量近四年呈逐年上升趋势,2022年骚扰电话标记总量超4.99亿次,较2021年上升了36.33%。

在“骚扰电话”的号源分布中,移动端占比51.47%,较2021年上升了10.19%,固话端占比43.30%,其他类型占比5.23%。“骚扰电话”号段分布占比前三分别为:954、952、400。以一周时间为周期对“骚扰电话”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周二到周五“骚扰电话”活跃度相对较高,在周四达到一个不太明显的小峰值,周六到周一的活跃度相对较低。相关分析显示,山西“骚扰电话”拨出量较全国其他省份而言,比较“低调”。“骚扰电话”拨出量最高的省市TOP10分别为:广东省、江苏省、北京市、浙江省、上海市、陕西省、山东省、四川省、湖南省和云南省。

面对骚扰电话你并非无计可施

一边是因“努力工作”电话被封而喊冤的推销人员,一边是怕错过“重要电话”频繁被骚扰的市民。那么何为骚扰电话,其与电话营销的边界又该如何判断?

采访中,记者也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得到的答案是:“当前法律上并未对骚扰电话的概念给出明确定义。”但结合《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业界普遍的认识为,如果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在消费者明确已表示拒绝的情况下,仍然拨打推销电话的行为,就应当认定其构成骚扰电话。

《民法典》第1033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生活安宁权属于隐私权范畴,是自然人享有的维持安稳宁静的私人生活状态,并排除他人不法侵扰的权利。以电话、短信等方式侵扰个人的生活安宁,构成侵害隐私权,应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此外,“骚扰电话”总量持续增高,也与大部分百姓面对此类电话,相对消极的应对行为有关。“你接到骚扰电话会如何处理?”针对这一问题,记者也随机采访了10名民众,其中9人都表示会直接挂断,仅1人表示如果多次接到同一公司的推销电话,才会选择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在此,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资料的获取、使用变得更为方便,电话和信息骚扰不可能完全杜绝。但是涉及恶意骚扰类电话,请大家一定要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商业营销类电话,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解决。例如:事后及时向电信运营商客服投诉,反馈自己的诉求;通过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投诉,12321会转给相应的信息服务商或者是电信运营商来处理;认为侵犯自身生活安宁权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诉讼。如果通过上述渠道都无法有效解决的,可以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举报反映,比如收到房产推销电话,可以向住建部门反映;收到保险营销电话,可以向银保监会反映。(山西晚报记者 辛戈 实习生 王含芳)

(责任编辑: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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