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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力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2022年08月12日 09时35分   忻州日报

本报讯 为着力打通城乡治理“最后一公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河曲县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在县政务大厅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依托政务服务内网建立受理平台,限时办结,延伸服务触角通堵点,破解基层治理之困。

精准定位消盲区。将未进厅、未入网,以及企业群众等各类主体到县直党政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后未能实现成功受理、成功办理的事项,企业群众找不到所办事项受理部门或对办理流程不了解的情形,企业群众提出的特事特办需求和其他涉及基层治理、来河人员的各类咨询事项等5种事项纳入“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受理范围,同时明确非河曲县行政管辖范围内的事项,119、120、110、122应急事项,涉及军队、武警管辖的事项,反映内容不具体,无法办理和答复事项等不属于窗口受理的8种情况,建立了统一受理、分析处置、事项承办、总结归档4个流程,将窗口设置各个环节细化到位,责任到人,有效填补了企业群众事项办理空白、盲点。

平台办理零跑腿。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和专用服务电话,依托县政务服务平台内网建立“办不成事”反映受理平台。由窗口统一受理企业群众反映的“未办成”事项后,详细记录当事人姓名、联系电话和“未办成事”事项具体情况。不属于“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受理范围的事项,不予受理,工作人员向当事人做好解释说明。受理范围内的事项,通过受理平台转到所涉单位限时办结,并由“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将办理结果反馈企业或群众。

限时办结高效率。在受理群众“办不成事”反映后,能够当时解决回复的,当场予以回复,不能当时解决的,经审批局分析研判后,由县政务服务平台工单系统转到所涉部门、乡镇承办,承办部门收到事项办理通知单后,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了解核实事项具体情况,积极帮助其办理所反映事项,并严格按事项办理时限予以办结。如确因事项复杂,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承办部门与当事人做好沟通解释,说明具体原因和承诺办结时限,并及时将相关情况说明通过工单系统反馈至“办不成事”窗口。

举一反三优服务。“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对所有“办不成事”事项实行汇总登记、台账管理、闭环运行,并通过电话对反映事项办结情况和群众满意度进行回访。对于“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的“差评”事项,窗口定期向县委办公室汇报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承办单位对承办事项开展汇总分析,对反复出现的同类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改进,避免重复出现。并将“差评”问题作为优化办事流程、动态调整办事指南的重要参考。

健全制度强保障。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县行政审批局每月统计、分析和总结“办不成事”工作情况,并报县委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定期通报承办部门办理进度和质量;重要社情民意和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实行县行政审批局班子成员带班制度,负责对受理事项进行研判分析,并协调承办部门按时办结。建立线索推送机制,承办单位在事项承办过程中,出现故意推诿扯皮,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等行为,导致反映事项无法办结的,由县行政审批局及时将问题线索推送县纪委监委,由县纪委监委进行调查处置。

自“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和专用服务电话设置以来,共受理咨询事项87件,已办结85件。“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设置找准了服务群众的盲区和堵点,让“能办事、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成为标配,使每一个来办事的企业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能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本报通讯员)

(责任编辑: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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