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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2024年04月17日 10时34分   山西日报

法治为乡村经济发展护航,为社会稳定提供重要保障,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石。省委依法治省办近日出台法治乡村建设县乡两级指标,与之前已实施的村级指标形成较为完整的指标体系,为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夯实了基础。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近年来,我省聚焦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强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通过自治、法治、德治协同发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但同时也要看到,在法治乡村建设的过程中,还有不少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答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道“必答题”,需要在法治乡村建设提质增效上下功夫,聚焦党建引领,持续深耕乡村法治土壤,将法治资源、法治要素不断向基层下沉,实现从有形全覆盖到有效全覆盖,从而促进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更好满足新时代广大农民群众实现美好生活中的法治需求。

党建是乡村治理工作的基础。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中,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法治乡村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推动基层党建和乡村治理深度融合,锚定治理难点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法律框架内用党建引领“微治理”,助推乡村基层治理和服务效能大提升,做到“群众有需求、党员来报到”,将法治“种子”根植在乡村土壤。

乡村振兴各项重大发展任务的落实,必须以更优的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来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建立“一站式”多元调解中心,规范建设乡镇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在村(社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室。发挥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法律顾问”正向引导作用,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常态化举行法律法规宣传和法治文化活动,增强村民学法、懂法、守法意识,为群众提供便捷的调解服务和法律服务,推动村务法治化治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农村社会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以农村党员为主体,调动青年团员、优秀乡贤、大学生村官等力量,组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普法宣传、纠纷摸排、矛盾调处、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让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持续向基层延伸,全面夯实法治乡村建设根基,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作用。只有法治乡村建设稳步推进,真正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中体现法治担当,才能更好地以法治方式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幅法治氛围浓厚、乡风文明和谐的乡村振兴画卷正在三晋大地徐徐展开。

郭艳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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