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达学习贯彻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讨论通过市委相关工作规则,
研究部署宗教、工商联(总商会)换届和增派农村第一书记等工作
市委书记李俊明主持
本报讯(记者 任逢春)11月30日,市委书记李俊明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讨论通过《中共忻州市委全会工作规则》、《四届市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四届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工作规则》,研究部署宗教工作、工商联(总商会)换届工作和增派农村第一书记等工作。市领导郑连生、张晓峰、贾雪峰、刘钢柱、王珍、阮全进、陈义青、王建廷、赵志坚、崔建新、王志东参加,市法、检两长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学习贯彻落实好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省委治晋理政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有效推动我市经济稳步向好。要深刻认识省委书记骆惠宁在省人代会上提出的新要求,准确把握当前全省重点工作、基本态势和良好局面,始终保持总体向上的大格局和奋发进取的大氛围。要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与贯彻落实省人代会精神紧密结合,切实推动全市各项工作的开展。
会议指出,《中共忻州市委全会工作规则》、《四届市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四届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工作规则》是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准则》、《条例》的有力举措,是贯彻落实省委三个《工作规则》的具体体现;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是加强市委常委会班子建设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制定三个《工作规则》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切实把握。市级领导同志要作出示范表率,带头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努力建设廉洁、高效、团结、有战斗力的常委班子和领导集体,为全面脱贫、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听取了全市宗教工作有关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引领,按照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充分认识宗教工作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准确把握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立足忻州宗教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扛起宗教工作的领导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宗教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
会议讨论通过了我市《关于工商联(总商会)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工商联(总商会)2016年换届的工作方案》。会议指出,做好工商联换届工作,对于充分发挥工商联的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优势和作用,广泛团结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着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换届工作要严格程序,切实把好代表的质量关;要严格纪律,实现风清气正,真正发挥换届带来的正能量,通过精心组织,确保各级工商联换届工作圆满有序完成。
会议指出,省市两级增派驻村帮扶干部是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举措,要按照我市增派农村第一书记的安排方案,坚持硬抽人、抽硬人的原则,选好派好农村第一书记。要加强对派出单位尤其是一把手的考核,把严、把紧、把住下派干部的第一关,强化帮扶责任,将其作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检验和考核。要切实管好用好这支队伍,发挥农村第一书记的作用,真正让下派干部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要加强对农村第一书记的考核,坚决杜绝挂名扶贫、派而不驻、在岗不在状态等问题的发生。同时要切实关心下派帮扶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在干部选拔任用上要向长期在一线工作的干部倾斜,确保帮扶干部安心、安身、安业,如期完成脱贫帮扶任务。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