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实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两级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联席会议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市商务局、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供销社、通信管理局、邮政管理局等市直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研究制定政策措施,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市县两级农业、商务、财政、发改、供销、粮食、科技、工商、国土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不要各自为政,各建平台,要相互协商,整合资源,共建农业农村综合电商平台。
(二)强化政策支持
市县财政要调整农业投入预算,划出一定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市级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农产品电商产业综合集聚园区建设、市级农产品电商平台创建运行和农村电商骨干人才培训等;各县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电商示范企业与电商应用人才培训等。依据农村电商为小微企业集聚的特点,各级政府及税务、金融、就业、土地等职能部门要按照忻政办发〔2015〕124号文件将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各县政府要抓住全国电子商务类知名企业都在向农村延伸的契机,研究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办法,搞好引进与合作发展。尤其是要研究制定有关激励机制,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及制度环境,以创业带动就业,创新促进发展,鼓励返乡创业开办网店,支持从事电商就业脱贫。
(三)抓住培训重点
电商进农村,首先靠培训。针对我市农村长期以来重生产轻营销,尤其缺乏电商营销人才的现实问题,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培训计划方案,为农产品加工企业、种养业合作社、规模家庭农场、返乡创业青年等分期分批开展电子商务技术应用定向培训,尽快培养出一大批想为当地名优特农产品开展电商营销的实用人才,引导与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为加工企业及合作社提供电商人才支撑或电商代理服务,以有力推进我市农村电商事业发展,进一步开创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现代农业发展新局面。
(四)健全统计考核
按照上级归口安排,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农村电子商务产业统计标准与制度,做好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各方发展情况的统计调查,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推进发展的建议。对各县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做大做强电商企业等指标进行量化,纳入相关部门年度考核。
(五)发挥协会促进作用
各县要协调组建农村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发挥好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定期举办电子商务企业年会、专业展会,促进行业、企业间交流、合作、发展。市县宣传部门及各类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我市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各项举措,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动态及典型,营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9日
(责任编辑: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