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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强制起什么作用?
2020年06月22日 12时04分   忻州日报

近年来,多城市开启强制垃圾分类,近30个城市出台法规或管理办法,其中重要一条就是对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

有人对一提到政策推行,就要用行政强制手段感到反感。也有人认为,各种尝试都是可以的,最后可以用行政罚款手段兜底。还有人认为,强制手段能够很好地规范个人行为,实现全民垃圾分类。

强制真是唯一策略吗?笔者认为,强制只是众多手段中的一种,只有多方合力才能攻克城市垃圾分类的难关。

垃圾分类是城市垃圾减量的有效措施之一,老百姓的素质有高低差别,要想实现步调一致是很困难的,但垃圾分类工作不能等到所有人认可之后才去推行。因此在垃圾分类的初期,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能够有力地推动垃圾分类的开展。

比如:过马路不闯红灯,不随地吐痰、大小便……这些涉及公民素质的规定,虽然有具体的法条,但因缺少罚则,执行得差强人意。

因此,垃圾分类必须要经过思想意识转变的过程,政府采用一定的强制措施是十分必要的。日本的公民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一种教科书式的教育模式,在垃圾分类的问题上,政府出台政策在高压下进行约束。垃圾分类错误,罚金达到1000元人民币。

垃圾分类是一个全链条管理问题,需多方合力,全面参与,而不是政府一个强制手段就能解决得了的。垃圾分类需要经历一个“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践、总结、推广的过程,而群众自身的转变同样需要经历由被动到主动的过程。

如果不能让公众认识到,不严格规范地执行垃圾分类回收,势必会造成环境污染,最后损害到个人利益,而只是为了罚而罚,一罚了之,罚款便失去了其合理性。

中国有句古话,“勿以恶小而为之”讲的也是这么个道理,不能认为垃圾分类错误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就可以直接忽略。殊不知每个人如果都认为可忽略,不重视,那么保护环境也就变成了一句空谈。所以不要认为垃圾分类是一件小事。罚款力度大也只是一种督促人们养成良好习惯的措施。 (来源:中国环境报 陈媛媛)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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