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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是义务更应自觉
2019年06月11日 10时41分   山西新闻网

垃圾分类看似事小,但“利民之事,丝发必兴”。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近年来,各地加速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全国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初显。但垃圾分类工作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目前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垃圾分类”尚未成为居民的普遍行动和生活习惯、垃圾准确投放率低、收运处理渠道少等。

推行垃圾分类,需要管理者更加细致、更加有智慧地做好设计、沟通和保障工作,既坚持垃圾分类这一原则性目标,又照顾到市民的实际需求,要在“方便”与“不方便”之间找好平衡。网友“杨柳絮”在百度贴吧里说:“城市应尽可能为市民生活提供便利,但扔垃圾这件事是一个例外。如果市民扔垃圾太方便,整座城市的运营就不方便了。”城市就跟人一样,不仅要“吃”好、“穿”好,“新陈代谢”也要好。垃圾就是城市的代谢,一旦代谢不佳,城市不堪重负,城市为人们提供的高品质生活就会打折扣。

垃圾分类除了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之外,更要让全社会人人动手,一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是让市民先有了解,才有行动的动力。很多人还以为“所有垃圾是一辆车拉走的”“分了也白分”,因此切合实际的普及性宣传很有必要。二是垃圾分类要“人人动手”,不只是少数人的工作。作为个体的我们也是生活垃圾的产生者、制造者,我们参与垃圾分类不只基于义务更应基于自觉。三是垃圾分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不只是知识普及,更应落实到“实践”。因为培养孩子的好习惯,最好的老师是生活,最有效的方式是实践。

总之,要最大化地让垃圾分类理念深入人心,从行动上真正确保垃圾分类的推进。而从理念到行动,不是简单的一句话,还需要各方对症下药。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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