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6日政协第四届忻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四届忻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广大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各界别、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履行职能的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重大工作决策部署和“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的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实施“1661”发展战略,锚定使命任务,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截至2月24日晚8点,共收到提案362件,其中,委员提案315件,占87%。集体提案47件,占13%。提案审查委员会依照《政协山西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认真审查,立案314件,占提案总数的87%,作为来信处理的48件,占提案总数的13%。在已立案的提案中,经济建设类提案82件,占立案总数的26%;政治建设类提案6件,占立案总数的2%;文化建设类提案27件,占立案总数的9%,社会建设类提案182件,占立案总数的58%,生态文明建设类提案17件,占立案总数的5%。
本次会议提案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关注民生福祉,内容广泛丰富。委员更加关注我市改革发展进程中的综合性、全局性问题,更加关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人民群众最迫切、最企盼的民生问题。
会后,提案委员会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已立案的提案及时送交市委、市政府交由承办单位办理,对未立案的提案将转交有关部门参考。提案委将与承办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督办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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